关于学生期末试卷装订及档案整理的规定(修订稿)
基础字(2011)4号
根据院教务处的规定,学生的期末考试试卷需要由任课教师装订成册后上交教师所属的教学单位,现将试卷装订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 试卷以每个教学大班为一册,班级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2、 各小班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3、 取掉试卷上的订书钉。
4、 试卷外加封面,装订成册。
5、仔细完成封面外的各项内容填写。
6、试卷档案材料包括:装订好的批阅试卷;A、B卷样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教学记录表;成绩单。注:试卷分析表及课程成绩登记表必须有教师签字及系主任签字方可存档。
7、装订整理好的试卷,由各教研室按照教务处有关试卷评阅及试卷档案材料的要求,收齐验收后交基础部办公室统一归档。具体验收方式由各教研室自己决定。
教师所需试卷封面到基础部教务员处领取。
基础教学部
2012.12.20